新华社香港2月22日电自今年7月1日起,香港所有超级市场、银行、百货公司等开放给公众的室内场所,均将被列为禁烟区。2月20日,特区政府公布了新的禁烟措施,将分别于4月1日及7月1日起生效。
特区政府2月20日公布了《1997年吸烟(公共卫生)修订条例》中的新禁烟措施。从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措施包括:禁止利用销售机售卖烟草产品,任何人在电脑信息网上卖烟草广告属违法。此外,所有食肆、大学、学院、中学及香港演艺学院的管理人员,均可于当日起把有关场所的任何地方指定为非吸烟区,但此属自愿性质。
从7月1日起,禁烟措施扩大到超级市场、银行及百货公司等,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的室内吸烟。不过,百货公司或购物商场中的食肆则除外。与此同时,禁止任何人为推广或宣传目的将香烟给予其他人。